各县市区国动办,各功能区国防动员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pdf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