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及时查处一起破坏人防工程案件 |
日期:2024-04-26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浏览量: |
近日,市国动办接到群众举报,市旅游经济开发区某小区人防工程人防门被拆除,市国动办迅速行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市国动办执法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取证以及约谈项目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负责人等查明,该项目一处人防门因开启位置影响业户正常通行而被业户多次投诉,建设单位遂安排物业公司私自拆除了该门。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和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的规定,市国动办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过程中,市国动办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对法律条款详细解读,让相关单位知错认错改错,迅速组织整改工作。市国动办将对该项目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确保该处人防门符合规定要求。 下一步,市国动办将进一步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持续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对拆除人防门、破坏人防墙体、侵占人防工程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坚决打击,对负有维护管理人防工程职责的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等加强监管,确保人防工程战备功能不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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