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动办字〔2024〕13号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日期:2024-06-03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根据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国防动员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防动员和人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防动员法治机关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高治理效能,全面建成规范高效的法治政府机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和全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推进学法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泰安市国动办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推进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全办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国防动员改革能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办党组定期研究全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办党组经常性的研究国防动员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每年集体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事项不少于2次。

二、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工作机制建设

(五)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推进国防动员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部署推进、切实抓实抓好,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优化调整我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筹划、推进落实和检查督导。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各分管领导配合做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规与督导科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落实。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 向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市国动办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做好公开公示。

三、全面加强国防动员法制体系建设

(八)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信息、执法结果等。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强制执行等重要执法环节,通过录像、拍照、笔录等方式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做好执法记录资料的存储管理工作。优化调整法制审核小组,对我办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作用,对以我办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出庭应诉等法务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我办法制审核质量。

四、全力推进国防动员执法任务落实

(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深化与行政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机制,及时掌握人防行政审批情况。对巡查发现、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纳入执法程序,依法进行查处。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和侵占破坏人防工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较为关注的案件,认真研究案情,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和诉求,积极稳妥化解问题。

(十一)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按照省、市随机监管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按时完成与住建、教育部门的联合检查任务和我办自行组织的随机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事项覆盖率、及时率和移动端应用率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分类监管政策,对于信用不佳企业,提高抽查频次,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于抽查发现问题,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约谈负责人等执法手段督促当事人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十二)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裁定案件执行。认真梳理法院已裁定案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争取发现当事人新的资产线索。定期对接协调人民法院,推进已查扣资产案件的执行进度,争取尽快将资产评估拍卖,整改到位。

五、规范提升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国防动员系统法治培训。加强国防动员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市国防动员系统法治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防动员法律法规、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专家授课、经验推广、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国防动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高质量完成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四)积极参加全省国防动员法治培训及工作试点。按照省国动办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全省国防动员系统法治培训及执法比武,并配合省国动办组织筹划执法比武活动和案卷评查。积极争取省国动办法治建设领域试点任务,争取形成国防动员法治建设领域泰安经验做法。

(十五)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六、创新做好普法宣传

(十六)有序推进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我办重点工作,以“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和“人民防空”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国防动员法治意识,有序推进年度普法任务贯彻落实,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的国防动员品牌 。

(十七)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加强与市广播电视台、泰安日报等宣传媒体平台的合作,多媒体、多形式、多渠递、多层面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国防动员普法宣传质量。

七、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各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后再向当事人作出行政决定,尽量消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对于存在败诉风险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争取撤销复议或诉讼申请,确保不出现败诉案件。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对于涉及我办诉讼案件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出庭。

八、持续优化国防动员领域营商环境

十九)继续实施不罚轻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于能够及时整改到位的轻微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罚轻罚当事人,持续优化提升我市国防动员领域营商环境。

(二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泰安市国防 动员办公室公平竟争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和程序,对我办出台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及我办组织实施的招投标文件、合作协议等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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