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坚持优机制、细内容、强解读、广宣传,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我办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修订了《泰安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制度汇编》,为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加强信息发布。2022年,市国动办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其中,公开部门文件12;公开机构职能信息9条;公开部门办公会议8期,并配套文字和图解读;公开规划类信息9;公开统计类信息3条;公开人事信息3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84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1条;公开其他法定信息81条。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重大政策出台后由对应科室及时进行宣传解读,通过文字、音频、图片等各种方式对政策类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2022年,公开文件解读信息11件,领导干部带头解读政策5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办共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申请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办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从受理量来看,相比去年总量增加5件,上升250个百分点。此外,我办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无收费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我办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解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保证信息发布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关系我市人防事业发展的核心趋势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地进行决策前公示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办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泰安市国动办(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还开通了泰安人防政务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公众号,在泰安日报开设人防专栏,设置了20处人防户外宣传栏,组织专人编制印发《泰安人防信息》,同时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人防宣传进机关、社区、网络、学校、企业“五进”活动,全方面、多渠道扩大社会对人防宣传覆盖面,提升人防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动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及督导检查,制定和发布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公开制度及管理办法,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各单位专职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定期组织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对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状况,信息更新周期及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查找存在问题隐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宽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查找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不断推进阳光透明政府建设。(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认真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困难等,研究解决方案,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细化规范,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细化丰富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时主动调整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数量和种类,完善网上互动交流功能。(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深化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等利企惠民的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三)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督导。在落实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不断完善制度,以制度规范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办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定期组织督查督办,促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泰安市国动办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1件(其中,协办件1件,非牵头单位)。

2.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度我办未收取任何形式的信息处理费。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2022年,泰安市国动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公开与人防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载体平台建设,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人防领域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认真做好政务监督检查及整改反馈,不断推进全办政务公开工作。

4.年度政务公开亮点及创新情况:今年以来,泰安市国动办按照省委、市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全力打造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开创了政务公开新篇章。一是创新公开载体,提升政务质效在泰安日报开设人防专栏,设置20处人防户外宣传栏,对人防重要工作、热点工作和动态工作进行公开报道。在泰山广场书香驿站放置各类人防知识读本和人防宣传手册200余册,加强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公开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通过政策打包集中宣传服务、送政策上门服务、政策培训解读服务、热线电话和微信群线上全程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人防政策支持服务活动,当好人防政策的解读员、宣讲员、服务员,做到时时“在线”,全天候“连线”。二是创惠企模式,挖掘利企路子。今年以来,市国动办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将持续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人防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会同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性政策文件并进行解读,助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降等工作依法推进,成效明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产业发展。为深入优化人防行业营商环境,畅通人防部门和企业沟通渠道,市国动办定期深入产业一线,上门服务,主动交流,倾听企业的声音,帮助山东仁达民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信息和智力支持。开展政策集中宣讲、送政策上门服务,持续服务人防防护设备产业发展,帮助企业转型发展,形成产业优势,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5.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涉密信息,根据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附件: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防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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