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动办发〔2025〕3号关于持续优化泰安市工业类项目人防工程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日期:2025-11-25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
各县(市、区)国动办、行政审批服务局(部): 为持续优化人防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助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业类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质效,现将工业类项目人防建设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业类项目人防审批豁免范围 工业类项目中工业建筑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享受免审免建政策,具体包括: 1.《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中工业建筑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 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机房等。比如,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辅助厂房、发电站、锅炉房等。 仓库包括各行业企事业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含物流仓库)。 2.生产性配套设施包括监控室、门卫房、水泵房、污水处理建筑、公共厕所(卫生间)、垃圾房、连接通道、棚架等。 二、调整甲乙类人防工程建设区域划分 落实省国动办调整部分指标的工作要求,将泰安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中心城区调整为乙类人防工程建设区域,结合建设项目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不再设防核等级,切实降低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成本。 三、推进人防“绿卡+”服务,践行信用承诺制 锚定“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总目标,通过推行信用承诺制,进一步推进“绿卡+”服务,聚焦项目实际需求,快速化解问题,保障项目建设迅速推进。推行工业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信用承诺制,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业项目,报建信息资料有缺项的,可由建设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和补正承诺,容缺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领监督编号、竣工验收等事中事后监督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开展人防工程高效设计审查“一件事” 全面落实《关于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高效审查“一件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人防工程与房建工程“同设计”、“同审查”、“同验收”等事项。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坚持关口前移、事前监管,从设计阶段强化质量监督,明确人防工程设计和审查的联动机制、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升级,助力工业类建设项目快速建设投产。 五、落实基于信用的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差异化监管 健全完善基于信用的工业类项目在建人防工程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加强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检测等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鼓励各参建单位质量诚信,降低守信单位及项目的质量抽查频次;对存在严重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问题的失信单位,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用引导和精准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励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和质量管控,全面提升人防工程监管效能,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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