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落实四项措施提升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
日期:2024-09-23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浏览量: |
今年以来,市国动办创新实施四项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确保了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搭建审管链接“纽带”。优化质监登记办理程序,推行“十证合一”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理”,减少了建设单位申报负担,让工程建设审批更加高效便捷。同时,深化全流程数字化报建,推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实现了“一馆通存”“一键归档”档案化管理,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创新监管举措,夯实质量信用“基石”。施行信用承诺制,允许建设单位在资料暂时有缺项情况下,通过书面说明和补正承诺,容缺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参建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施行差异化监管,根据工程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级别监管,优化了质监资源配置,提高了质监效率。连续6年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技术开展检测服务,提升了质量监督专业化水平。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架起为民服务“桥梁”。加强巡查,面对房地产形势对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完善质监台账,及时发现并指导帮助困难项目解决难题,助力工程顺利建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针对某小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平时结构冲突的问题,多次现场督导,帮助甲方会同参建单位论证最佳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减轻资金压力。配合实施保交楼政策,确保人防工程建设内容完成,组织第三方检测,确保了工程质量,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积极申报科研课题。与当地防护设备生产厂家合作,申报了“人员掩蔽工程人防标识设计、制作和设置技术规范的研究”科研课题,既优化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设计,还增强了导引、宣传和信息要素,提高了人防工程的辨识度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国动办坚持创新驱动,不断优化监管举措,提升工作成效,持续提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为全市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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