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优化工业用地项目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助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
日期:2024-09-13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浏览量: |
近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工业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细化工业类项目人防审批范围,支持工业类项目建设。《通知》明确工业建设项目中宿舍、办公会议用房(产品研发用房)、餐厅等民用建筑应按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生产车间、生产厂房、库房、锅炉房、仓库、冷库、物流仓储、机房、门卫房、连接通道、棚架等,无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义务,可不申请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工业项目服务效能。《通知》规定聚焦项目实际需求,推送精准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建立服务专员机制,保障问题快速化解。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调整甲、乙类人防工程建设区域,降低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做好工业项目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审批。 推行信用承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服务。《通知》明确,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业项目,报建信息资料有缺项的,可由建设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和补正承诺,容缺开展竣工验收等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 实施柔性执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通知》要求,创新执法理念,对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或轻罚,对于能够按照规定时限补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要及时补办和完善相关手续,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市国动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助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下一步,市国动办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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