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动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载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展开。

一是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依法公开。扩宽主动公开范围,及时调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融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年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信息公开目录中信息更新量278条。二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全生命周期公开。全面梳理全办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好公开前的最后“关口”。核对网站已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形成全办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领域政策解读,解读做到全面、详尽、准确。在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转发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以市国动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解读了《关于调整优化单建人防工程核发开工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印发《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四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市国动办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进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泰山医养中心)战时中心医院人防工程(代号210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国防动员信息等。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和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共办理“办事咨询”、12345热线等平台群众诉求30余件,办结率达100%。

二是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为落脚点,健全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程序规范,构建完整的信息公开流程,实现办理程序全链条管理,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我办共收到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2件协查件,均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没有发生针对我办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收到各类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今年以来,我办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是规范管理政府信息。是制定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健全完全工作制度,明确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作为必填项,贯穿公文制发全流程,非主动公开文件必须明确相应理由,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及时公开年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近三年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专栏发布。依托政府文件库,集中收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

四是创新完善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泰安市国动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还开通了泰安国动办微信公众号,在《泰安日报》开设专栏,设置了20处人防户外宣传栏,编发《泰安国动办信息》。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和“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网络、企业、学校、机关等开展政策宣传和现场咨询答疑。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国防动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加深了社会公众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推动了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答疑解惑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内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近86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余条。

五是夯实监督保障机制。成立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及督导检查。组建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落实责任追究,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待投诉,做到及时登记办理、及时整改反馈。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备注:泰安市国动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涉密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故不予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知情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民互动交流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创新政民互动交流方式,打造多元化政务平台,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二是定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法人、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部门办公会,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度我办未收取任何形式的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2023年,市国动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专栏以及政务新媒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市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

3.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泰安市国动办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0

4.年度政务公开亮点及创新情况:2023年,市国动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着力抓特色、抓亮点,开创了政务公开新篇章。一是立足主责主业,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基本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强“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保民生保安全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如,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市国动办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及时向社会公示《关于在人防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潜在违法行为预先告知,寓执法于帮扶和服务之中,以硬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二是聚焦社会热点,加强回应关切力度。市国动办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栏目,多方位、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升市国动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如,针对防空地下室租赁及产权归属等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国动办通过政务公开积极回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调整优化单建人防工程核发开工报告有关工作,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单建人防工程核发开工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最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通过“一图读懂”、音视频、动漫全方位、立体式、多形式解读惠企政策措施,让服务对象更加直观了解政策情况,破解了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办理开工报告的政策难题。

5.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涉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不予公开。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