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罚轻罚清单” 市国动办让执法更有“温度”

日期:2023-07-26来源:泰安市国动办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防执法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全市人防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日常调研了解的实际情况,市国动办创新制定印发了《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不罚轻罚清单》),自2023年7月1日开始在全市人防执法领域施行。

不罚轻罚清单》明确了8项轻微违法不罚事项和1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及其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前提,确立的这些事项均与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建立《不罚轻罚清单》的目的是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过“善意提醒”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改正并遵法、守法,在确保及时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情和温度。

《不罚轻罚清单》的出台,是市国动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创新了“柔性执法”在人防执法领域的应用,使人防执法做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既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市国动办将按照《不罚轻罚清单》内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县(市、区)、功能区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这项惠企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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