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人防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泰安市国动办起草了《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6月28日止。反馈意见或建议(请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
1.电子邮箱:tarfgck@163.com
2.传 真:0538-6986769
联系人:刘志统,李亚坤;联系电话:0538-6986718。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人防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泰安市国动办起草了《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人防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
一、文件修订的必要性
泰安市国动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创新了“柔性执法”在人防执法领域的应用,使人防执法做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既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
三、文件起草过程
在制定草案过程中,市国动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日常调研了解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文件起草。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8项轻微违法不罚事项和1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及其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前提,确立的这些事项均与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建立《不罚轻罚清单》的目的是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过“善意提醒”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改正并遵法、守法,在确保及时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情和温度。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通过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对《泰安市人防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