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将防空地下室初步规划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审查范围 |
日期:2023-12-26来源: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近期,市国动办持续强化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业务衔接,深化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成果应用,将防空地下室初步规划方案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审查范围。 建设单位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首先根据该宗地《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载明的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编制包含防空地下室建设内容的项目规划及其单体设计方案,并报规划部门审查同意。 在组织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过程中,规划部门在向会议汇报项目规划及其单体设计方案时,一并汇报该项目的防空地下室建设位置、建设面积和平战功能等初步规划方案,并征求与会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单位等成员单位的意见,形成会议审查意见,由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意见督导执行工作。 将防空地下室初步规划方案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会议审查范围,是市国动办跨部门实施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创新举措,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项目落地,对促进防空地下室“应建尽建、精准施建”、“地上地下同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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